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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世茂小学
新生入学报名工作的通知
为做好2024年秋季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报名工作,经
研究,现对我校施教区内的新生通知如下:
一、基本要求
1.报名方法
报名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10 日~4 月 30 日。
昆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统一采用“ 网上报名、分阶段录 取” 的办法。凡申请入读昆山市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,均需登陆“ 昆 山市幼儿园、中小学招生入学填报系统”进行网上报名。凡网上未
报名的一律不予录取。
户籍生和新市民子女报名按第一阶段民办学校、公办学校和
第二阶段民办学校三个批次依次进行。 每个批次只能填报一所学
校。户籍生不能同时填报公办学校和第二阶段民办学校。
2.录取程序
录取工作采用“遵循志愿、网上录取” 的办法, 一经某一批次 录取,学生档案信息会自动转到被录取的学校,将不会出现在以 后批次的学校录取名单中。被第一阶段民办学校录取后,户籍生 放弃录取资格的或者就读后再申请转入公办学校的, 则统筹安排, 不确保回原学区所在公办学校就读; 新市民子女放弃录取资格的,
则回户籍所在地就读。
第一阶段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以教育局招生入学填报系
统中的报名信息为准。
3.施教区认定原则
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认定,原则上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 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,与他人(非夫妻关系)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能作为依据。
我校施教区包括世茂东一号新城和世茂东外滩花苑。
4. 关于“五年一学位”认定
2024年秋季入学起, 同一合法固定住所每5年认定一个义务 教育阶段学位(同一家庭多名子女不受限制)。幼儿园入学不再
登记合法固定住所的“ 五年一学位”信息。
二、户籍生报名
(一)报名对象
小学报名对象:
(1)具有本市常住户籍, 年满 6 周岁(2017 年 9 月 1 日~
2018 年 8 月 31 日出生, 含 8 月 31 日,下同) 的适龄儿童;
(2)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, 年满 6 周岁
的适龄儿童。
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, 不得招收已经取得义务
教育学籍的儿童入学。
(二) 报名及审核
1. 网上报名
符合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户籍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 年, 其监护人须于 4 月 10 日~4 月 30 日登陆“ 昆山市幼儿园、中 小学招生入学填报系统”,按《2024 年招生入学填报手册》提示,注册登录后, 进入“ 户籍生填报” , 填 写 相 关 信 息 。 申 请 人 也 可 通 过 昆 山 市 人 民 政 府 网 的 “ 招生入学”相关链接或者通过“智
慧昆山 APP”和“鹿路通 APP”进行填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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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现场审核
(1)住宅类房产(含集体户口有房)
户籍生系统如果显示“ 需现场审核”,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《昆山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报名表(户籍 生)》,确认相关报名信息后, 持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及婚姻证 明(离婚需提供离婚证和抚养权证明材料,下同)、房产证、出生 医学证明(小学)等相关证明材料,于 6 月 15 日到所填报的学校 进行现场材料审核; 户籍生系统如果显示“ 审核通过”,家长无需
再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。
(2)宅基地
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《昆山市中小 学招生入学报名表(户籍生)》,确认相关报名信息后,凭相关
证明材料于 6 月 15 日到所填报的学校进行现场审核。
(3)房屋被征收
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的子女入学地点发生变化的, 可到 新安置地就近入学, 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
年内,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施教区入学。
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《昆山市中小 学招生入学报名表(户籍生)》,确认相关报名信息后,房屋被 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(复印件)、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、被
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、市政府征收办开具的到相关施教区学校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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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的证明,于 6 月 15 日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; 如到新安置地就近
入学,还需提供新安置房屋产权证书或商品房购销合同。
(4)昆山户籍无房(含集体户口无房、 学位被占用、非夫妻
共有等)
打印《昆山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报名表(户籍生) 》,于 6 月 15 日持居民身份证、户籍证明、婚姻证明、出生医学证明(小学)、 无房证明(监护人和就读学生) 或有房证明(五年一学位已使用 或非夫妻共有房产等)、工作单位证明、租房合同、购房网签合 同和发票(如有则提供)等材料到各区镇(地址见附件 2)现场审 核, 由教育局会同各区镇根据实际居住地和工作单位等情况统筹
安排。
(5)教职工子女
公办学校教职工子女可就读其父母所在学校(跟随父母就读 的初中学生不享受四星级高中指标生分配名额)。区镇公办学校 教职工子女,经区镇审核后可就读其父母所在学校; 直属学校教 职工子女,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可就读其父母所在学校。公办学校
教职工指在编在岗教职工。
三、新市民子女报名
(一)报名对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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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学报名对象
年满 6 周岁的非昆山户籍生适龄儿童。
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, 不得招收已经取得义务
教育学籍的儿童入学。
(二) 报名及审核
1. 网上报名
申请人须于 4 月 10 日~4 月 30 日 17 时前登陆“ 昆山市幼儿
园、中小学招生入学填报系统”,按《2024 年招生入学填报手册》
提示, 注册登录后, 进入“ 新市民填报”,填写相关信息, 并按要 求录入相关附件。申请人也可通过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的“招生入学”
相关链接或者通过“智慧昆山 APP”和“鹿路通 APP”进行填报。
2. 窗口初审
申请人申报公办学校,在完成网上申报后,于 4 月 10 日~4 月 30 日 17 时前将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、《积分入学申请 表》、《网上报名信息表》等材料提交至所在地区镇便民服务中 心积分入学管理窗口。窗口初步审核后,退还原件, 复印件与《积 分入学申请表》、《网上报名信息表》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后一起
存档,实行一人一档。
3. 二次填报志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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达到各区镇积分录取最低准入线,但因所申请学校学位有限 不能就读该学校的积分申请人, 须于 7 月 20 日~22 日登录招生 系统,根据区镇公布的剩余可供学位数第二次填报志愿, 由系统 根据家长志愿自动录取, 区镇不作统筹协调。申请人按要求填满 具有剩余可供学位的所有学校,能被公办学校录取, 否则可能不
被录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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